近日,吴忠市出台《会展业管理暂行办法》,解决会展活动因多头监管等问题引起的矛盾和冲突。《办法》共二十九条,对会展管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办法规定,举办单位在每年6月和12月将拟在下半年和次年上半年举办的会展计划书报送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年度计划制度。计划外临时会展由主办单位申报至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门统筹组织相关部门协调后报市政府决定,由政府主办的会展,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